瑞昌房产网12月18日电 日前,江西省瑞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列席了该市城管局原局长张某、桂林派出所原协警徐某滥用职权、受贿两案的审委会会议,并围绕犯罪嫌疑人因渎职犯罪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、量刑的幅度阐述了检察机关的意见,该意见被法院采纳,两被告均因滥用职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改变了该院近10年来渎职犯罪案件无一判处实刑的状况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。
据悉,今年以来,瑞昌市检察院为更好地履行审判监督职能,扭转渎职犯罪案件实刑判决率较低的局面,积极想办法,采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、量刑建议、量刑同步审查等方式,加强对渎职犯罪案件判决的监督,提升案件查办的法律效果。特别是该院今年年初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与法院协商、联合出台了具体的《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议题、程序、发言等相关问题,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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